一、成立沿革
本中心成立於民國91年9月,原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及維護,其後為加強推廣藝文活動,深化學生藝術涵養,並鼓勵校內教職員工生從事各項藝術創作,自94年9月起,轉由通識教育中心負責管理,規劃並排定各項展演活動。民國99年9月起再改為圖書館負責管理,扮演著典藏者與推廣者的角色。圖書館支援一名館員負責展演行政、網頁製作維護以及數位化取得授權的作品等工作,讓其以另一種風貌呈現在讀者面前,使其內容可得到最佳的運用。
二、功能
(一)觀賞:成為校內及社區重要的藝文展場,供本校師生及地方民眾參觀,豐富課外及休閒生活。
(二)交流:1.邀請校外人士入校參展,豐富展覽內容。2.促進校際巡迴交流,並安排校內無法展出者到他校展出。
三、展出安排
(一)本中心自行籌辦,或邀請校外藝術工作者入校展覽。
(二)接受校內、外個人或團體申請展出。
四、展場說明
本中心佔地85坪(約281平方公尺),坐落於圖資大樓旁,緊鄰美術系科。場地申借,另見相關辦法。